美国EB-1A杰出人才绿卡申请,是当下国内申请人会优先考虑的绿卡申请渠道。EB-1A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移民中第一优先,很多申请人就会有一个疑问,我到底需要杰出到什么“程度”,才能申请杰出人才绿卡呢?
其实,申请人大可不必被“杰出人才”四个字吓退。申请人只需要在自己的领域里面,算是比较顶尖的人才。并且赴美后会给美国带来实质性的利益,就基本上能申请EB-1A绿卡了。为了大家能更好理解什么事杰出人才,美国移民局为EB-1A制定了十项标准,申请人需要符合十条中的至少三条,就符合杰出人才的基本标准。
EB-1A十项标准中的第一条是:申请人曾经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大奖。这个奖项是退而求其次的奖项,因为如果是国际顶尖大奖的话,仅凭这个奖项就足以申请EB-1A。所以申请人不要误判认为自己的奖项不够分量而放弃了这个条件。第二条是:申请人有全国性或比较大范围的专业协会会员资格。注意如果申请人是国家级团队的成员之一,也是符合这个条件的。
第三条是:国内主流媒体对申请人的工作进行过报道,在如今这网络时代,如果申请人的报道是网络报道也是可以算。第四条是:申请人有评审过同行内的其他人的工作。这里提一句,申请人如果是行业里的期刊编辑,成为编委的话也属于有评审他人的工作。
第五条是:申请人的著作有在国内外的期刊上发表过。当然发表期刊的名气越大,对申请人的帮助也越大。第六条是:申请人有在单位、公司或机构里面担任过领导或要职。
第七条:申请人在行业内有特别大的贡献。假如说申请人有一个很重要的专利,别人有引用这个专利的话,也算是申请人对行业有很大的贡献。第八条:申请人享受高薪。注意这里的高薪是跟申请人的国内同行比,不需要对标欧美发达国家同行业从业者。
还有第九条:申请人曾举办过个人作品展览、展示;第十条:申请人在艺术相关活动中获得商业成功。这两条主要适用于艺术领域,平常大部分申请人并不会用到这两条。
最后,律所提醒所有申请人:EB-1a的移民申请方式具有个性化、人性化的特征。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,就可以申请,切莫盲目“听说”与自我设限。但当下行业内鱼龙混杂,不要轻信一些人口中的所谓“高成功率”“高通过率”“快速拿绿卡”,自己务必擦亮眼睛。建议所有申请人无论以何种方式/途径申请美国绿卡,一定多做功课,有条件的情况下多问几个职业律师,多听专业人士的意见。